因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工作不力等问题,海口市美兰区城管执法大队白龙片区一中队队长李某被免职,琼山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某则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令其停职检查。
美兰区今天下午在全区通报了处分决定。据悉,对整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作出如此严厉的处分,在海口还是第一次。
7月23日晚,美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时发现,白龙片区海府大道老省委大院路段有严重占道经营和脏乱差现象。
该区城管执法大队白龙片区一中队队长李某,因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不到位,对该路段占道经营严重现象负有直接责任,被免去中队长职务;区环卫局白龙片区青年路的管段人员周某等3人,因没有严格按照“门前卫生三包”规定进行管理,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该路段脏乱差,被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在今天举行的琼山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会上,琼山区环卫局等单位和环卫工何紫英等人,因工作突出受到表彰奖励。与此同时,琼山区城管执法大队第二中队等单位和区环卫局第三清洁队职工周某等人,则因工作不力等受到通报批评。
根据琼山区有关环境整治奖惩办法,该区还对在环境整治工作中擅自离岗的琼山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令其停职检查。
琼山区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有效治理环境、规范城市管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