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2-03
各地各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2023学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历时间安排的通知》(黔教办函〔2022〕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安排,严格按照高三初三2月1日、高一高二2月8日、义务教育一至八年级2月13日、幼儿园2月20日的时间节点准时开学。任何学校未经允许不得提前或推迟开学,不得违规补课。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参照普通学校开学、放假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