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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江津中小学寒假何时放?来看官方回应

2023/7/17 23:41:48 点击:

来源时间为:2021-01-21

受全国疫情影响

部分地区学校提前进入寒假

于是好多小伙伴问小布

疫情期间

江津会不会提前放寒假呢?

官方回复来了

日前,江津区教育委员会下发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全区中小学放寒假时间按校历正常安排的时间执行

1月30日(腊月十八)起放寒假

3月1日(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通知》还就假期生活安排、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做了安排,一起来看一下吧

严格遵守校历规定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的总体情况,中小学放寒假时间按校历正常安排的时间执行,从1月30日(腊月十八)起放寒假,3月1日(正月十八)正式上课。各学区管理中心、全区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规定(幼儿园参照校历规定执行),不得以各种原由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幼儿园根据家长需要,可继续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并报区教委备案。

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一是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引导学生阅读经典,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春节所蕴藏的丰富教育资源,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和传承春节文化,过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二是合理安排学生假期作业。认真落实减负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鼓励创新假期作业形式,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三是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不要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加强学生自我防护教育,在确保安全、避免聚集的情况下,鼓励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鼓励学生每天坚持体育锻炼。

强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各学区管理中心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放假前、寒假中、开学前三个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抓实放假前疫情防控工作。各校在寒假放假前要继续坚持做好校园疫情常态防控,加强重点场所消毒、通风、保洁,不得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切实开展师生出行宣传引导,将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师生和家长,鼓励中高风险地区生源学生不返乡返家,教育所有学生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明确要求教职员工寒假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无充足理由不外出,凡离渝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二是抓实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寒假期间,强化师生健康信息摸排报送,将师生员工特别是离渝师生员工的行动轨迹、健康状况、密切接触情况摸清楚、跟踪好、管到位。要密切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及学生的联动,做好师生异常轨迹的劝导、居家防疫的指导,提醒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中小学幼儿园一律封闭管理。三是抓实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开学前,要精准摸排师生健康状况,做好返校前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对每名师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底数清、情况明。对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渝师生,要安排专人提前对接,符合要求方可同意返校。

加强安全稳定管理工作

各学区管理中心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一是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宣传。各地各校要在寒假放假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防诈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室内气体中毒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寒假要防止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二是做好学生离校管理。学生离校时要逐一登记,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确保学生安全回家和返校。学生离校时,要积极协调当地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学生集中出行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三是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放假、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专人分别开展1次校园安全大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周转房)、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四是做好护校值守工作。要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必须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其他学校也要确定护校人员,严肃值班纪律,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从严规范各类办学行为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法从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一是严格规范假期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市、区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方面的相关要求,不得在寒假期间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和培训班,禁止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高三年级如有特别需求,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但严禁收取任何费用。二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寒假期间,各中小学不得开展招生登记、报名、考试等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机构名义举行招生考试。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及设施设备租借给社会机构、学术团体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和招生考试。三是严格执行正风肃纪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四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对培训机构假期开展的学科类培训班,严格进行审核备案,亮证办学,严肃查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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