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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4/12/23 12:05:11 点击:
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七)严格控制政策加分。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考生申请政策加分,初中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必须认真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并落实公示制度。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将有关材料交毕业学校初审,由学校在校内公示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有效证明材料和《亳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性加分登记表》(附件1)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对学校上报的加分材料审核无误后,由具办责任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审核结果在县区教育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4日前将审查结果及考生的基本信息刻录成光盘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招生考试中心,同时将加分统计表(签字盖章)及考生加分有关材料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查。过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在本地中小学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要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学位供给和招生范围内学位需求情况进行摸排,对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要及时预警,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本地中小学招生委员会审议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国家、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大班额”问题;依据辖区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坚决避免新生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要加强招生信息动态监控,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如实在学籍系统中录入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随迁子女、是否留守儿童等相关信息,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于9月24日前完成2024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各县区要制定并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层层压实责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严格执行《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委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亳教工委〔2022〕2号)和《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24〕16号)有关要求,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公布举报电话(0558—5556899),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并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在统一招生前,各县区要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媒体、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要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要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录取,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各县区要将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教育督导部门要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四)严惩违规行为。各县区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经办人员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省级示范高中的,报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给予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不按学生意愿(诱导、强迫、代填等)填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志愿的学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报名点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在该学校设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点。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继续把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市直学校、亳州高新区所属学校规范招生行为工作纳入年度效能考核。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办事项,责成所在地中小学招生委员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区教育局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和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内容。要督促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要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6月2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以正式文件上报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8月26日前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任务。

附件:1.亳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性加分登记表

2.亳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申报情况表

3.亳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4.亳州市2024年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指标分配及录取办法

亳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

亳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政策性加分登记表

单位(盖章):

准考

证号

毕业

学校

姓名

性别

加分类别

加分分值

证件名称及

编号

备注

附件2

亳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申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学校

名称

学校基本情况

2024年招生计划

申报

县(区)教育局意见

备注

高一

高二

高三

合计

教师情况

班数

学生数

班数

学生数

班数

学生数

班数

学生数

核定编制数

实有教师数

班数

学生数

其中:

特长生

其中:自主招生数

班数

学生数

其中:

特长生

其中:自主招生数

1

2

3

4

5

附件3

亳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生自愿、择优录取和分校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类别和基本条件

(一)体育类

个人项目为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等3项,集体项目为足球、篮球、排球等3项。凡初中阶段获省或市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含集体项目)省级前十名或市级前六名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等。凡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为省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科协主办,且须提供获奖证书),“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个人一、二等奖(须为省或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一、二、三等奖(须为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须提供获奖证书),“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须为国家、省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科协主办,且须提供获奖证书)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艺术类

凡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音乐、舞蹈及美术类比赛,个人项目获得国家级表彰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类别特长生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经县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实施。

三、招生学校和人数

省级、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需经所在县区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以内,特长生招生计划与学校招生计划同时申报。

四、特长生资格

(一)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须不低于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建档线;

(四)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设定的标准。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专业测试方案

6月5日前,各校将特长生招生方案报经所在县区教育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学生报名

6月10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就读初中学校同意报名的推荐表、获奖证书原件等到各招生学校或市、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三)专业测试

6月22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县区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审核考生资格,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亳州一中、亳州十八中特长生专业测试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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