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宣传、网信等部门要加大对深化高考综合改革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积极营造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分层分类组织好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学习、培训,坚决避免因对政策误读而造成失误。要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监督问责。自治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对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多渠道监督体系,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诚信制度建设,严厉查处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考试招生诚信失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