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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安局关于高考、中考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日期:2023/8/18 0:50:3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02

为确保我市2023年夏季中高考安全顺利举行,维护我市各考点的低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6月7日7时至8日18时以及2023年6月14日7时至17日18时期间,在以下考点(见附件)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无人机外,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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