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2-2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精神,兴安盟委行署日前联合印发了《兴安盟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18条政策措施》),提出了5方面18条具体政策措施,着力破解乡村引才引智难题,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聚力乡村振兴“主力军”
《18条政策措施》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实施现代农牧民培育计划、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工程、乡村振兴“晓景计划”、评选“兴安盟乡村工匠”、乡村振兴“四乡工程”、实行院士链长制、建设乡村振兴“两库一榜一平台”等方面措施举措,释放乡村振兴“新动能”。聚焦加快培养农牧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村牧区科技人才等五大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人才振兴的体制机制,力求破解长期以来乡村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外流严重等突出问题,全力打造乡村振兴“主力军”。
实现政策突破性支撑
此次出台的《18条政策措施》在加大人才振兴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上提出了很多突破性比较大、含金量高和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着力激发全盟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的热情激情。比如,立足兴安盟实际,创新推出了乡村人才系列补贴发放政策、乡村工匠补贴政策、乡村振兴人才技能大赛补贴发放政策、乡村人才招录招聘及补贴发放政策、农村牧区科技人才引进培养政策等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涵盖了乡村人才引进、培育和用好乡村人才的多个方面。比如,重点针对在基层一线扎根实干的乡村人才给予奖补政策,明确实施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工程,3年内在全盟范围内打造100家以上运营管理规范、生产方式先进、经营效益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示范点,给予每个经营主体最高30万元的项目扶持。比如,实施乡村振兴“晓景计划”,3年内在全盟范围内打造100个以上“基地+农牧户+市场”“晓景”式乡村振兴带头人,除在扶持项目、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外,每个带头人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开展“兴安盟乡村工匠”认定工作,建立“兴安盟乡村工匠”人才储备库,对库内储备人才设立初、中、高三个等级,初级给予1000元奖补,每提升一个等级增补1000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予以适当提高,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等等。
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在制定之初,就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细化、实化、具体化上下功夫,便于基层落实,忌大、全、空。在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上,兴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先后3次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兴安盟委组织部会同盟人社局、盟农牧局等部门单位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在多次征求各旗县市委组织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盟委委员,以及盟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盟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18条政策措施》。为保证政策落地落实,盟直各相关部门单位正逐条承接细化,确保《18条政策措施》逐条落地见效。
来源:腾格里新闻
原标题:《兴安盟出台18条措施全力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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