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与适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共同拥有):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均在此祖辈家,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随非直系亲属住户: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5.租住户
1)具有越秀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①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人户一致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在越秀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产权房,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不含越秀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应在2020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租期至少到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以登记备案租赁限期时间为准),同时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就读1-5年级,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以上条件,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6.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或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办法视情况参照以上1-5类执行。
7.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我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凡符合统筹安排条件的学生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实居地3公里范围内的学校。
三、何谓空挂户或搭户?该如何处理?
以下四种人户分离的情况属空挂户或搭户:(1)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相一致的。(2)户籍空挂在已永久性拆除的街、巷、楼房,并已作安置的,如地铁、内环路、房地产开发等永久性的拆迁户。(3)把户籍挂在诸如办公楼、商铺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地方及宾馆、招待所的。(4)属集体户口和将户口挂在亲戚、朋友、同事家的。凡属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或空挂户、搭户的适龄儿童,家长应在报名前尽快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法定监护人(父母)实际居住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因客观因素造成人户分离的,需提供不得迁移户口的佐证材料,并到实居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四、一孩就读对口小学,二孩符合对口入读条件能入读对口学校吗?
业主的二孩符合对口入学条件,也可入读对口小学。
五、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六、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港澳居民子女如何登记入学?
符合《2021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2021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有关指引办理登记手续。详见《2021年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七、中重度特殊儿童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中重度特殊越秀区户籍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可到我区启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入学就读。因严重疾病无法入学就读的重病儿童由我区启智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八、可否提前入学?
小学招生对象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未满6周岁(至当年8月31日止)的儿童不属于当年招生范围。
九、可否延缓入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服务范围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2022年越秀区永曜北小学新生摸查资料整理指引(参考2021年)
为方便我校摸查地段新生家长,提高完成摸查工作的效率,并提早做好准备正式报名时需要递交的资料,请家长对照2021年新生报名所需资料的明细,确定孩子申请入学的类别,请家长于2022年3月1日到3月8日通过邮寄或者送到学校门卫室的方式递交资料。交资料的信封外请备注“摸查新生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下类别分类以《2021年越秀区招生简章》作为参考,用作2022新生家长完成新生摸查指引,并非录取。2022年新生正式报名在5月,需要提交的资料以2022年越秀区公布的招生简章及相关政策为准。
温馨提示:所提交的资料参考2021年越秀区招生需要上交资料预交摸查,学校对家长进行指引,提早对一些常规所需资料做好准备,不作为录取凭证,最后需提交的资料以越秀区2022年招生政策为准。
微信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查询方式
(上下滑动查看)
广州市越秀区铁一小学
铁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摸查通告
(摸查登记非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时间留意4月下旬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
适龄儿童家长:
202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解我区适龄儿童入学的人数,做好新学年招生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定于今年三月上旬开展对区辖内适龄儿童分布情况的摸查工作。
一、摸查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并常住在本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包括有自理能力、学习能力的智障、肢体残疾的适龄儿童)。
二、摸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3月1日—3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工作日期间投递资料时请与学生上学、放学时间错峰。)
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共和大街1号铁一小学正门门卫室
三、摸查办法与要求
递交方式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在摸查时间内,家长采用邮寄或信封直接递交资料到学校门卫室的方式提交资料,办理登记手续。(摸查登记非正式报名)
资料要求
递交房产证、户口簿等摸查资料(详细资料请参考资料目录表)。
递交要求
家长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依时递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以便学校办理摸查登记。到门卫室递交的,请按防疫管理要求保持安全有效距离,交完资料后即离开,不在校门口逗留和交流。请家长根据有关要求相应做好入学报名前的准备工作,支持配合我校的新生摸查工作。
收件信息
收件人信息:广州市越秀区共和大街1号铁一小学招生工作组
咨询电话
(工作日工作时间)
学校公众号
广州市越秀区铁一小学
广州市越秀区铁一小学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越秀区铁一小学适龄儿童摸查范围
(仅供摸查使用,5月的正式报名按新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服务范围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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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众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询佐证材料指引
三。
2022年适龄儿童摸查提交资料指引
(一)资料要求
2.A4纸规格复印(双面更环保),图文清晰,用A4纸大小的信封装好密封,信封面写上“铁一小学适龄儿童摸查资料,XXX(适龄儿童姓名),房产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信封封面样式见下图)家长提交的佐证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二)递交资料信封样式
(三)摸查提交资料指引
以下类别分类以《2021年越秀区招生简章》作为参考,用作2022新生家长完成新生摸查指引,并非录取。2022年新生正式报名在5月,需要提交的资料以2022年越秀区公布的招生简章及相关政策为准。
温馨提醒:
1.所提交的资料参考2021年越秀区招生需要上交资料预交摸查,对家长进行指引,提早对常规所需资料做好准备,不作为录取凭证,最后需提交的资料以越秀区2022年招生政策为准。
2.如适龄儿童的哥哥、姐姐现在越秀区公办小学就读1-5年级的,需同时提交哥哥、姐姐的户口页和出生证复印件,备注就读学校班级,附在所有资料后面。
(四)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问答
一、什么是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在这个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分布及生源情况,统筹划分服务地段,统一分配学位。
二、学位安排有什么具体办法?
以下几类情况的学位安排办法:
1.完全房产住户
(1)常住户: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包括父母共同全权所有、父母与子女共同全权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2)新住户:对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3)二手房住户: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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