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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10/20 16:40:54 浏览:

开展厨房改造、设备购置、委托运营招标等工作,并积极协调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给予专业指导。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经征询省教育厅意见和了解周边城市的做法,首次提出毛利率和成本率管理,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堂定价机制,明确成本率约束性控制,确保学生缴纳的餐费主要吃到学生肚子里。2022年12月底,学校食堂各项建设已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营。

(23)发文送审把关不严谨。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江门市教育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印发《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公文流转提升办文质量工作方案》。把公文的撰写、流转和办理作为加强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层级审核制度,公文拟稿人员要严把政策、文字、校对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要把好审核关,分管领导要加强公文审核,办公室要严把格式关,进一步规范办文流程,提升办文质量。

(24)职称评审把关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加强职称评审申报过程监督力度。在开展2021年度、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严格落实评前评后“双公示”制度,落实学校-县(市、区)-市三级公示,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各级教育局会同同级纪委监委派驻教育部门纪检监察组开展职称评审监督、巡查,依法依规开展评审。②严格落实材料审核制度,压实材料审核责任。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每年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时,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签订责任书,各县(市、区)教育局与所辖学校签订责任书,压实职称评审责任。二是落实“谁签名、谁负责”责任追究制。申报人所有材料都经学校档案负责人或者材料审核人审核、签名,单位负责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上报市教育局评审高级职称材料还需经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无误方可上报。③加大对职称申报失范行为惩处力度。对违规取得职称、涉嫌评审违纪违规行为做出依法依规处理。

(25)报销流程繁琐时间过长。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充分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在“严监管”的同时,为报销审批做减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江门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合理设定审批权限,科学制定管控措施,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②加强信息化手段监管,利用局办公协同系统开辟事前审批申报模块,推行线上审批,让报销少跑腿,提升工作效率。③组织了市直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采购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提升规章制度的执行效率。

(26)为民意识不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制定《江门市教育局投诉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制度》,加强信访专员培训,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府服务热线、信访事项等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没有逾期答复事项。②组织信访专员及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开展2期信访工作培训,深入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提高办理来访来信办理质量。2022年、2023年局主要领导牵头部署专题研究《民生热线》上线准备工作并亲自上线回答市民咨询。③认真做好信访档案管理,明细分类,每季度形成信访统计报告。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整改情况

(27)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修订完善《江门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江门市教育局“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实施事前审批,接待费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九项从严”的通知》规定标准。②组织了市直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采购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提升规章制度的执行效率。

(28)超范围发放奖金。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编制《关于整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费和教学教研专项经费工作方案》,将专项经费纳入绩效管理,严格控制专项资金分配对象,突出“绩优酬高、多劳多得”的激励原则,充分调动教育教研工作队伍积极性,发挥资金使用效率。②2023年起,严格按照每年制定的《教学教研专项经费考核分配方案》落实资金分配,确保经费没有超范围发放现象。

(29)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印发《江门市教育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事前审批,利用江门市采购协会平台进行采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②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干部开展财务管理和采购管理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全体干部采购业务水平。

(30)资产管理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建立并落实《江门市教育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办公室作为资产管理科室,基建财务科为监督科室,实施岗位不相容措施,落实实物管理专员,建立实物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1)追缴非税收入力度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反馈资金已全额上缴。为加强非税收入监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非税收入承办科室与财务人员定期对账机制,及时清理应缴未缴纳等问题。

(32)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

完成状态: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①召开专题会议对往来款情况进行了充分研究。通过查阅历史资料、询问等方式,对往来款的产生缘由、历史背景进行了查摆分析。按照市财政局指引,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审议,报请市财政局作账务处理,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②全面梳理了下属事业单位结余款情况,并组织人员对部分学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各学校均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完成支出。

3.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整改情况

(33)对重要事项的监管机制不健全。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制定《江门市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监督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了需上报重要事项清单,明确了重要事项提交局党组会审议流程,承办科室需承担的责任,会议决策反馈及落实的要求,为该项工作明晰指引。②将通过抽查各单位会议记录、核查大额资金支出等进行监督,对发现问题要求基层单位及时纠正整改。

(34)对外包项目存在监管漏洞。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印发《关于加强市直学校(幼儿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市直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内控制度,建立采验分离的采购管理架构(采购、验收岗位分离,确保全过程有主体、有监督,形成约束制衡机制),建立健全采购事项集体决策机制。②组织了市直教育系统干部开展财务管理和采购管理工作专题培训,要求市直各公办学校(幼儿园)采用信息化平台公示采购需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5)对下属单位经费支出监管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修改完善《江门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办公协同系统开展事前审批,方便干部职工公务活动前呈批。②组织了市直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采购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提升规章制度的执行效率。

(36)下属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存在风险。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江门市教促会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到市民政局、兄弟社会团体交流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梳理、摸排,修订了《江门市教育促进会财务管理制度》,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②除教促会日常管理工作经费外,其他项目支出均通过定向捐赠至江门市慈善会的方式运作,按照江门市慈善会章程执行,加强对项目支出的管理,防范廉政风险。

(37)食堂管理决策程序倒挂。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2年局机关食堂由市教研院承办,严格按照事前上会研究、事中招标采购、事后加强监管落实对食堂的管理。通过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确定了食堂委托服务单位。目前运行良好,提升了服务水平,做好了干部职工后勤保障工作。

(38)对学校食堂运营利润缺乏清晰指引。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充分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以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江门市中小学校食堂规范管理的意见》,明确了食堂运营模式、菜品定价机制、食材采购、成本率和利润率控制、食堂财务管理以及膳食营养等具体要求。

(39)食堂运营透明度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印发《江门市中小学校食堂规范管理的意见》,明确了食堂运营模式、菜品定价机制、食材采购、成本率和利润率控制、食堂财务管理以及膳食营养等具体要求。制定了《江门市中小学校食堂学生餐成本核算表》,落实每个菜品主料和辅料的名称、克重以及单价,清晰列出菜品价格的组成,便于日常监督。②明确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膳食管理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饭菜质量、价格等进行检查监督;适时进行食堂原材料价格的市场调查,对本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价格进行比较,督促食堂不断改进工作。

(40)违规向运营商转嫁费用。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印发《江门市中小学校食堂规范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学生伙食费收入应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性支出,确有少量结余的,应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直接或变相用于其它支出。教师伙食费必须按照师生同菜同质同价的要求足额交纳。采用委托经营食堂的学校,不得与经营者达成有关承诺转嫁费用。

(41)个别学校采购项目存在违规现象。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学校已于2023年4月委托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完成了新一轮物业招标。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直学校(幼儿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建立健全采购基本构架、管理制度,落实采购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采购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行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学校要通过公开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中达通采智采平台、政府采购网、采购行业正规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内容,做到全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42)招标采购条款要件设定或更变依据不充分。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印发《江门市中小学校食堂规范管理的意见》,规范了食堂管理模式,对需求论证,服务期限等作了严格限定。印发《关于加强市直学校(幼儿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建立健全采购基本构架、管理制度,落实采购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采购活动,要求市直各学校落实政府采购事项报批制度。

(43)对重大招标采购项目把关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我局印发了《江门市中小学校食堂规范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采用委托经营方式管理食堂的学校,委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44)存在超额招生现象。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①制定《江门市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将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列入基层单位需上局党组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以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②市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已完成,严格落实招生计划。③印发《关于印发江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合理确定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最低控制数,各校根据情况可以适当增加。④印发《2023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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