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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品牌

日期:2024/12/20 10:14:24 浏览:

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科长潘媚

潘媚,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是“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获得者。她一手抓司法办案,一手抓教育保护,探索创新办案机制16项,挽救迷途少年215人,用实力打造了未检工作的“佛山样本”——潘媚团队。

潘媚团队较早建立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和心理辅导等特殊制度,推行批捕、起诉、庭审、判后帮教、案后回访“一条龙”办案体系,年均办案1100余件2020余人。创新的“彩虹计划”等社会化帮教体系,为各地提供了专业化参考。

8年专职未检工作,让潘媚体会很深。一是未检工作必须靠实干。由于未检工作的特殊性,对于这项工作有很多不同的声音,她用实干战胜了起步的艰难、赢得了各方的信任。二是未检工作必须有规矩。从2008年被最高检转发制度建设经验,到2011年完成《办案指引》《业务汇编》《适用手册》三本办案宝典,她坚持用规范保证了专业化成果。三是未检工作必须大家做。她始终注重社会共鸣,创新开展“关爱流动儿童”“新生代农民工法治教育”等专题活动,积极争取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少年保护大家庭,先后推出“阳光维权站”“心理咨询热线”等创新举措,帮助迷途少年重获新生。

用爱和专业知识抚慰受伤心灵

——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英

“我得能看见案件里所有的孩子,我也要有能力解决孩子的心理和行为问题。”这是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王英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她独创“王英工作法”。她2008年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又自费20余万元学习国际最先进的心理学方法并运用到办案实践中,她办理的近百起案件中都运用了独创的未成年人检察心理疏导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人格甄别,从而有的放矢地进行心理疏导和认知矫正,把“教育、感化、挽救”落到实处。

她创建“王英工作室”。针对留守儿童、职业高中学生、涉案未成年人三个群体,她带领同事创建了以其个人名字命名的“王英工作室”,采用团体心理疏导加模拟法庭、法治课等互动式、体验式的方式,有效提升三个群体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法治观念。

她是同行眼中的“未检专家”。她总结办案经验,精心制作课件《未检办案实务》《心理学方法在未检工作中的运用》等,分别为全国未检业务培训以及全国10多个省市的未检业务培训授课。她的多篇论文在《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核心期刊上发表。

匠心雕琢,护航孩子未来

——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刘力萍

她,来自于山东省未检工作的发源地“芝罘未检”,她,根植未检工作15载,匠心于办理的每一起未检案件、帮教的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的每一次普法活动。她,是烟台市检察机关首个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师、山东省优秀检察官、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

匠心源于爱心。因为对孩子充满爱,她组建了芝罘区检察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在公益活动中温暖、感化涉罪少年尘封的心,定期向辖区外来务工子女送书籍伸援手,荣获了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让孩子们重新扬起张张充满青春活力的笑脸。

匠心推动发展。她开创了本地多项未检工作的实践先河,牵头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芝罘模式”机制;创新“四测评一访谈”的心理测评疏导模式,获得了多方好评;与职业学校联合成立法治自治社团,引导学生自我教育提升教育效果的模式,深受家长和学生的欢迎。

芝罘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连续十二年保持“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近年来所在辖区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零,刘力萍也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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