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缪梅清
缪梅清,男,汉族,1950年11月生,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五秦村村民。
缪梅清始终牢记“缪家爱救火,一代传一代”的家训,50多年来跟亲人们义务救火,成功扑灭火灾3000余起,减少群众财产损失2000余万元。
缪家祖辈就承担了四邻八乡的灭火工作。缪梅清虽然从小一条腿受伤致残,但并不影响他义务救火的决心。1971年,缪梅清从父亲手里接过了消防龙头。灭火队有6名队员,由缪梅清和他的兄弟们组成。50多年来,只要接到火警,他们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不要任何报酬。2017年2月的一个傍晚,镇上一家油品厂突发火情,缪梅清接到救火电话,立马丢下饭碗,带领大家奔赴现场,寻找水源、铺设水带,协助消防队员灭火。经过3个小时的紧张扑救,火情终于得到控制。2022年年初,邻村一户人家失火,缪梅清在救援中被火星溅到,衣服着火燃烧,他边脱衣边跳到附近河里,从河里爬上来后,又不顾寒冷赶紧疏散围观群众,防止更大事故发生。
2005年,缪梅清将祖辈传下来的一台清朝年间的灭火木质水龙无偿捐献给江苏省消防单位。多年来,缪梅清钻研救火设备,将自家院子改造成“生产车间”,除锈、铣削、打磨、焊接、喷漆……一道道工序过后,手工水龙、手扶拖拉机等,都变成了称手实用的消防装备,他也成了当地消防救援部门认可的消防器材专家。
缪梅清对洛社镇石塘湾片区的村头巷尾非常熟悉,在火灾救援中发挥着“迅速响应、预先研判、机动灵活、灭早灭小”的重要作用。消防救援部门将他们纳入当地消防救援体系,作为重要消防应急机动力量。缪梅清不仅参与救火,还向村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帮助村民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周边地区火灾发生率显著降低。
缪梅清荣获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候选人
(按姓氏笔画为序)
301马志祥
马志祥,男,汉族,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长安镇前进村党委书记、甘肃前进牧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马志祥坚持以诚立身,带领村民诚信经营、抱团发展,做大做强村集体产业,改善村民生活水平,让村民走上了致富道路。
2001年,马志祥当选前进村党支部书记。面对村集体经济薄弱、无资金、无项目的状况,他充分利用前进村城郊优势,用工业化思路谋划农业发展。在他的带领下,前进村先后建成高标准日光温室236座,注册了“长绿”牌蔬菜商标,实现棚均收入1万元以上。马志祥又引进延后技术种植红提葡萄540亩,实现棚均收入3万元,前进村人均收入再创新高。
马志祥坚守“养最好的牛,让老百姓喝上放心奶”的承诺,决心建成甘肃最大的奶牛场。牛场创办初期,马志祥主动担当,融资入股合作社,以“风险我担,利益共享”的承诺,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经过10余年的发展,牛场发展成为拥有员工1800余人、存栏奶牛6万头的现代化企业。
马志祥在前进村建立养老保障制度,为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100元至800元的生活补贴,每天免费供应半斤鲜奶;建立村奖学金,为考上大学的学生给予3000元至5000元奖励;每年8月29日“爱村日”,村里拿出600多万元,奖励在村集体事业发展中成绩突出的致富标兵、产业能人;设立前进牧业帮扶专项资金,提升困难家庭造血功能。马志祥还在东乡族自治县开展产业扶贫工作,建设3000头规模肉牛养殖基地,带动该县2689户通过肉牛养殖增收致富。
马志祥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302王长义
302王长信
王长义,男,汉族,1955年11月生,中共党员,山东省泰安市金麦香面粉制品厂董事长;王长信,男,汉族,1964年2月生,中共党员,山东省泰安市金麦香面粉制品厂总经理。
王长义与王长信兄弟俩,始终以信义为本分,把诚信经营理念贯穿粮食购、储、加、销各环节,不压价压秤、不缺斤少两,做良心买卖,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信义兄弟”。
王长义、王长信自1984年从事粮食收购工作,出身农民家庭的兄弟俩,深知种粮不易,收购粮食时本着“不让客户吃亏”的原则,从不压对方一两秤,多收了钱会立刻主动上门退回。十里八乡的农民知道兄弟俩的为人,都愿意和他俩打交道。有时他俩不来收粮,村民们也会把粮食给他俩留着。2005年,基于多年的口碑和收粮经验,兄弟俩成立了面粉制品厂。靠着金子般的信誉,王长义、王长信生意越做越好。
为从源头保证粮食的质量,2008年,王长义、王长信成立粮食合作社,运用“基地+农户+企业”的形式,通过流转周边村民的土地,建起6000亩的种粮基地,实行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管理,严控化肥农药用量。兄弟俩与周边种粮大户签订合同,指导种粮大户科学种植管理,合作社则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实现了收储、加工、流通一条龙,不仅省去了中间环节,降低了生产成本,也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户把收获的小麦直接存入粮仓,用钱时按照时价将钱取出,解决了群众“秋粮贱而春粮贵,刚收粮就卖不划算”的苦恼。
多年来,王长义、王长信走进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宣讲诚信故事,奖励优秀教师、资助贫困学生、走访本村70岁以上老人等,累计捐物捐款190余万元。2023年,他们倡导设立“信义基金”,又带头捐出20万元,带动募集资金近200万元,用于资助宁阳县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王长义、王长信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诚信之星、山东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303王金法
王金法,男,汉族,1948年3月生,中共党员,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退休干部。
王金法信守诺言,用乡音向农民宣讲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技知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1969年,作为原织里公社的机关干部,年仅21岁的王金法看到农民因为缺乏农技知识,收成一直上不去,主动申请担任业余广播宣讲员,传播农业知识。宣讲之初,王金法通过广播向群众许下庄重诺言:“我是土生土长的织里人,是农民的儿子,是人民的公仆,为织里人民做些有益的事是我一生的追求。”
一句诺言支撑王金法50余年坚守在广播宣讲的工作中。他利用覆盖全镇各村的广播,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办实事。在职时,“王金法广播”每天3个时段播出,雷打不动。每天7点,王金法准时在全镇广播“第一声”;11点,又开播了;17点,还有一次广播。2008年,王金法退休,仅停播7天,村民便联名写信,按下上百个红手印要求恢复广播。
向群众开展宣讲,难在如何把理论性强的东西讲到群众心坎里。王金法除了坚持阅读报纸杂志、收看时事新闻之外,每天至少花两三个小时到田间地头了解情况,所以能围绕织里百姓的实事来讲政策、说道理、授技术。他不只是简单宣讲理论和政策,而是把来自一线的第一手信息融入其中。他很善于把各种问题、知识编撰成方言俚语、顺口溜乃至带有科学性的谚语来讲,通俗易懂,让村民容易掌握。
王金法荣获浙江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304王淑清
王淑清,女,汉族,1962年6月生,中共党员,吉林省延吉市北山街道丹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20多年来,王淑清全面准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解决居民急难愁盼,将丹英社区打造成了民族团结进步样板社区。
丹英社区位于延吉市东北部,辖区面积0.8平方公里,近8000名居民中朝鲜族居民占60%。因语言和文化差异,此前,丹英社区各族居民间交流较少。为此,王淑清带动干部群众一起学习语言。很快,居民之间的沟通顺畅了,大家的心也越来越紧密。丹英社区内先后有7支驻地部队。每逢节日,王淑清都会组织朝鲜族群众与官兵一同表演节目、腌制咸菜。部队官兵退役,她也会带上当地群众到部队开欢送会、送慰问品,让官兵在第二故乡感受到家的温暖。
丹英社区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数量多,为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王淑清动员辖区商超为老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日常服务;坚持照顾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没有抚养人的老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将辖区30余名空巢老人和70余名留守儿童与驻地部队官兵结对,让老人孩子有了新依靠。
丹英社区基础设施有待加强,为让社区旧貌换新颜,王淑清从修缮道路抓起,争取政府、企业和群众的支持,让社区环境越来越好。她建立“淑清大姐”工作室,先后化解矛盾纠纷9800余件。在她的带领下,丹英社区设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卡墙、同心亭等,通过各种方式为民族团结进步作贡献。
王淑清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爱国拥军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305王楚松
王楚松,男,汉族,1951年11月生,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梓门桥镇新犀村村民。
王楚松抚养弟弟的3个遗孤直至成年,得到很多好心人的捐助,他对此铭记在心。孩子们长大后,王楚松也尽力帮助有困难的人。
在弟弟和弟媳相继去世后,尚未结婚的王楚松毅然挑起了抚养3个侄女的重任。为此,除了干农活做家务,他还抽空到周边打零工,尽全力将侄女全部抚养成人,让她们顺利完成学业。说起小时候的事,二侄女王华眼里噙满泪水:“是伯父一手把我们带大的,他就是我们的至亲。”
在抚养3个侄女期间,不少好心人了解到王楚松的情况,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他经常对3个孩子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好心人的这笔‘爱心债’,我们一定要还!”他把每一笔爱心款都记在本子上。等到孩子们长大成人,家里条件有所好转后,王楚松便开始偿还。还账过程中,王楚松发现弟弟曾借过同村村民王佑喜45元,但王佑喜已离世,他便找到其子王涛宁,要还给对方500元。王涛宁不肯收,感慨地说:“借一还十,我还是第一次见这样还钱的!”
感恩善举,以爱践诺。王楚松一生未娶,生活俭朴,经常帮助有困难的人,只为把曾经得到的爱心传递下去。他献爱心尽量不让人知道,从2006年至今,王楚松共捐款3万多元,这对一位经济收入来源并不多的老人来说,难能可贵。
王楚松荣获湖南省道德模范称号,入选“湖南好人”。
306布茹玛汗·毛勒朵
布茹玛汗·毛勒朵,女,柯尔克孜族,1942年6月生,中共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吉根乡萨孜村护边员。
布茹玛汗·毛勒朵始终坚守自己的承诺,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边境线上,守护着冬古拉玛山口,用实际行动践行“一生只做一件事,我为祖国守边防”的誓言。
20世纪60年代初,19岁的布茹玛汗·毛勒朵信守对自己、对父亲的承诺,跟随丈夫来到冬古拉玛山口戍边守防,成为新疆首批女性义务护边员,从那时起,独闯大山便成了她的日常。
冬古拉玛山口海拔4000多米,山上终年积雪,道路崎岖狭窄,气候环境恶劣,是边防官兵巡逻路线的必经之地,也是布茹玛汗·毛勒朵家夏牧场毡房的所在地。每当边防战士路过这里,她都热情地把他们请进毡房,拿出食物招待。久而久之,她家的毡房就成了边防官兵巡逻途中温暖的家,官兵们都亲切地称她为“冬古拉玛大妈”。
60多年来,从风华正茂到满头华发,布茹玛汗·毛勒朵在平均海拔4000多米的边境线上为国戍边,行程累计8万多公里。遇到了暴雨就躲在大石下,遇到了风雪就在马肚皮下取暖,渴了喝雪水,饿了啃干馕。她用半个多世纪的坚守,诠释着守边的意义,让更多的人民子弟兵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在她的感召和影响下,吉根乡萨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成为护边员,队伍已经扩大到216人。她的家庭共培养出16位护边员,如今她的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已接过母亲手中的接力棒,成为护边员,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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