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妹荣获福建省道德模范称号。
535禹改子
禹改子,女,汉族,1981年2月生,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河中村村民。
20多年来,禹改子以柔弱双肩撑起了一个特殊的家庭,无怨无悔照顾年迈的公公、残障的丈夫和两个小叔子,抚养两个女儿长大,让家庭一步一步走出困境,用人间大爱诠释了中华民族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2001年,禹改子在打工时与李淑祥相识相爱,婚后生下两个女儿。李淑祥父亲年迈多病,两个弟弟身体残疾,尤其是三弟几乎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家庭,禹改子毅然选择与丈夫一起扛起家庭的重担。
然而,长年艰辛的劳作导致腿有残疾的丈夫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所有的担子都压在了禹改子一人身上。她努力地把农活和家务做好,天亮以前,把猪、牛的草料打理好放在圈门口,好让丈夫和小叔子拄着小木凳给牲口添料,然后自己到田地里干活,农活忙完后又忙着回家给家人做饭,尽可能让一家人过上正常的生活。在她的坚强支撑下,三个残疾人、一个老人、两个孩子有了坚实的依靠。公公去世后,有村民曾劝她与两个残疾小叔子分开过,可她却坚决地说:“要对家里的每个成员负责,决不能一有困难就把他们往外推。”
2016年,在多方帮助下,禹改子家终于盖起了一幢砖混结构的安居房。每当邻里有事,禹改子总是第一时间去帮忙。她常说,是党的好政策帮助他们一家摆脱了贫困,是邻里的帮助让她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她时常教育两个孩子:“我们家庭困难,虽然在物质上帮不了别人,但要学会感恩。”从小耳濡目染,两个孩子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品学兼优。
禹改子入选“云南好人”。
536姜永莲
姜永莲,女,汉族,1963年10月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新伟街道新牧社区居民。
姜永莲照料脑瘫继子27年,用坚守和陪伴给予孩子母爱的温暖,以实际行动体现了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1996年,经历过一次失败婚姻的姜永莲带着女儿与同在工厂工作、有着相同经历的赵海涛再婚。赵海涛与前妻育有一子,离婚后,儿子跟着前妻生活,四岁那年被诊断为中毒性脑瘫。两年后,赵海涛的前妻意外离世,脑瘫儿子的未来就成了摆在姜永莲和赵海涛眼前的实际问题。亲戚邻居们纷纷劝她将这个孩子送到福利院。可姜永莲下定决心把继子接到家里一同居住:“孩子已经够可怜了,亲妈都不在了,我不能让他成为孤儿,我要让他有爹还有妈!”
因脑瘫导致运动障碍并伴有智力低下,继子连最基本的说话、吃饭、走路都不能自主完成,心情不好时随意摔东西,甚至在床上大小便,姜永莲从不嫌弃。继子弄脏了衣物床褥,她及时清洗;继子因为下颚疾病无法正常咀嚼,她就把饭菜做得软烂些,扶着孩子下巴辅助咀嚼;继子因为无法行走四肢萎缩,她每天坚持给孩子做两小时按摩,还扶孩子做康复训练。
1999年,丈夫赵海涛查出了心脏病,后来甚至无法正常工作,姜永莲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她一个人不仅要上班赚钱养家,还要照顾丈夫和继子。2016年,赵海涛因病去世。亲朋好友都劝姜永莲将继子送走。面对继子可怜的眼神,她态度坚决:“妈不送你走,我在,家就在!”赵海涛去世后,姜永莲依然待继子如初。为了让孩子能有基本的社会生活能力,姜永莲训练他独立行走、识字、买东西等。
有一年冬天,姜永莲外出工作,继子意外独自出门,因路滑摔倒在地迟迟起不来身,被路过的“四叶草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发现,及时送去医院。就这样,姜永莲第一次知道了志愿服务。她加入“四叶草志愿服务队”,给环卫工人送暖心豆浆、去敬老院做义工……一年下来,姜永莲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几十次。
姜永莲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
537姚何林
姚何林,男,汉族,1977年4月生,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西河底镇西河村村民。
身残志坚的姚何林,不仅自立自强,将自己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还救助、治愈、抚养了两个被遗弃的唇腭裂孩子。
姚何林10岁的时候,不幸被变压器击中导致双上肢小臂以下截肢。小小年纪的他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不仅实现生活完全自理,还能帮助父母分担家务。
2001年6月,姚何林的父亲姚正庆在村口捡到一个被遗弃的唇腭裂女婴,闻讯赶来的村民和亲戚都劝说他们送出去。姚何林和他的父母却说:“现在送出去,这孩子肯定就没命了。”就这样,一家人收养了这个小女孩,并给孩子取名“路遇”。2001年底,姚何林凑了一些钱为路遇做唇腭裂修复手术,但效果不太理想。3年后,姚正庆又碰到一个被遗弃的唇腭裂男婴,他又收养了这个孩子,取名“路鹏”。
2006年11月,姚何林获悉晋中市一家医院免费为唇腭裂患者提供手术,当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带着两个孩子和家中所有积蓄赶到医院,先后为路鹏和路遇做了手术。路鹏的手术非常成功,路遇却因伴生唇腭裂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在医院近一个月,带的钱花光了,姚何林不得已去求助护士长、院长,院方被他的真情感动,不仅免除了路遇二期唇腭裂整复手术费用,还动员全院职工为他们捐款,用于孩子们后期康复的营养费用。
平日里,姚何林和家人经常得到邻里街坊的帮助,他心存感恩。凡村里有红白喜事的时候,他都会和家人主动上门帮忙。2008年,经过考试,姚何林成为陵川县残联一名残疾人专职委员。
曾经的小路遇,如今已经成长为落落大方的姑娘,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在晋城市一家企业工作,弟弟路鹏也考入大专院校,学习汽修技能。
姚何林荣获山西省道德模范称号。
538殷志兰
殷志兰,女,汉族,1949年1月生,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新德村村民。
50多年来,殷志兰无微不至照顾父母、养父母、伯父母、公婆等8位年迈多病的老人。她在花甲之年发起成立“殷志兰志愿服务队”,开展关爱老人志愿服务活动400余次。
7岁时,因家庭贫困,殷志兰被过继给膝下无子的姨妈。1970年结婚时,她与丈夫约定“结婚不离娘家”,照顾起养父母、生父母和没有子嗣的伯父母、公婆等8位老人。为了养家糊口,家里8亩半土地上的所有农活都压在了殷志兰夫妇身上。每天凌晨三四点,殷志兰就早早起床做早饭,给身体不便的老人喂饭,接着再洗衣服、做家务,安顿好老人后,匆匆忙忙下地干活,快到饭点再赶回来给老人做饭喂饭,接着再下地干活,农忙时要到半夜才回家。
随着8位老人逐渐高龄,身体每况愈下,2位患阿尔茨海默病、2位患脑梗、1位患心肌梗死、1位患美尼尔综合征、1位瘫痪、1位大腿有疮,在丈夫的支持下,殷志兰放下农活,全身心照顾老人。每天一睁眼,她就开始忙乎8位老人的饮食起居。数十年辛劳,让殷志兰落下一身病痛,她却毫无怨言。在她的照顾下,8位老人的平均寿命达92岁,在全村传为佳话。
殷志兰相继送走7位老人,剩下90多岁的养母在殷志兰的悉心照顾下安享晚年。殷志兰身上的担子减轻了,她主动找到村干部说:“我照顾老人经验比较丰富,我要当一名志愿者!”2016年4月,“殷志兰志愿服务队”正式成立,在殷志兰事迹的感召下,42位村民加入团队,累计服务老人1300余人次。常有人问殷志兰累不累,她总是笑着回答:“当志愿者,让我感觉更年轻了,能够帮助到别人,我特别高兴!”
殷志兰荣获江苏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539翁秀菊
翁秀菊,女,汉族,1971年9月生,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西街道翁墩社区清洁员。
翁秀菊20余年无怨无悔地照顾年迈的公婆、残疾的丈夫、有精神疾病的小叔子和年幼的儿子,支撑全家人的生活,用坦然的心境面对生活的苦难,用大爱之心谱写一曲孝老爱亲的人间赞歌。
2001年,在大田县广平镇当养路工的翁秀菊下岗后,认识了在三明水泥厂当化验员的丈夫刘少云。刘少云年少时不慎摔伤,左脚掌的前半部分被截去,后来又因用药不慎,造成双耳失聪,与人交流只能靠纸笔。刘少云虽然身患残疾,但性格善良朴实。他们结婚后,下岗的小叔子患上精神疾病,生活无法自理;2002年,患哮喘病多年的公公病情加重,只能卧床休息;2007年,水泥厂改制搬迁,丈夫也下岗,且身体每况愈下,渐渐连家务都帮不上忙;婆婆年老体弱,幼小的儿子嗷嗷待哺……生活的困难没有击垮翁秀菊,她决定去医院做护工补贴家用。翁秀菊利用做护工时学习的护理知识,悉心照料家里的病人。尽管如此,2010年2月,久病的公公还是离开了人世。
翁秀菊含辛茹苦,勤俭持家。为就近照顾家人,她做了社区清洁员。可小叔子每月需要五六百元的药费,孩子要上学,妈妈和婆婆要看病,清洁工每个月的工资实在入不敷出,她又到饭店兼职端盘子、洗碗……即便家里一贫如洗,她也没有开口向亲戚好友借钱,而是省吃俭用。每天凌晨5点,当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时,她已经拿着扫帚投入工作中。
没有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壮举,翁秀菊用日复一日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翁秀菊荣获福建省道德模范称号。
540高林普
高林普,男,汉族,1949年6月生,中共党员,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高堡乡中心小学原校长。
高林普坚持不懈为身患精神分裂症的弟弟寻医治疗,无微不至照顾瘫痪在床的妻子,体贴照料病重的父亲和年迈的母亲,以全身心的付出弘扬爱亲人、孝父母的传统美德。
高林普的弟弟30多年前患上精神分裂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他对弟弟不离不弃,带弟弟跑遍了河北、山东、河南等地20多个城市,为弟弟访医问诊、看病治疗。后来,他又两次帮弟弟盖房子,帮他娶妻成家,甚至侄子结婚也一手操办。
高林普的父亲自20世纪90年代起生活不能自理,到了80岁之后身患气管炎、肺心病、胸腔积液等多种疾病,天天吃药,隔三差五就要输液打针。2008年11月,94岁高龄的父亲因严重胸积水住进当地医院,医生看老人年龄大了、病又很重,劝告家属放弃手术治疗,但高林普经反复考虑,与院方签订了手术治疗协议。手术后,他的父亲转危为安,治愈出院。他精心照顾父亲,直至其4年后安详离世,享年98岁。高林普的妻子2006年突发脑出血,落下偏瘫的后遗症,后来病情恶化,四肢全瘫。自此,高林普除了双亲,还需要照顾妻子。在妻子卧床的9年多时间里,他精心照顾,直至2015年妻子离世。
父亲和妻子的去世,让高林普对母亲倍加珍惜。高林普的母亲年事已高,头晕腹泻等小毛病不断,为更好地照顾母亲,他把母亲搬到堂屋住下,并在母亲床边支了一张小床,每天陪同唠嗑、照顾起居,想着法儿给母亲做好吃的,直至2024年7月母亲安然去世,享年112岁。
高林普荣登“中国好人榜”。
541海智梅
海智梅,女,回族,1979年3月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南梁台子铁东村村民。
海智梅用13年光阴抚养自己和已故亲属的6个孩子,悉心照料生病的公婆和受伤的丈夫,勇挑家庭重担,海智梅平时团结邻里、为人友善,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为“老好人”。
2010年5月,海智梅丈夫的哥哥嫂嫂出车祸去世,留下三个年幼的女儿。虽有七旬公婆卧病在床,自己的孩子们也年龄尚小,没有稳定收入的海智梅听着孩子们一声声的“婶婶”,咬紧牙关,扛起了抚养三个侄女的重担。2012年,海智梅丈夫被钢管砸到肩膀断了骨头,后又遇到车祸做了手术,至今钢板仍在腿上。7万多元的手术费和6个孩子的生活压力全部都加在了海智梅的身上,她鼓足勇气直面生活的挑战。她跑遍所有的亲戚,借钱给丈夫做完手术后开始了艰辛还债的日子,白天出去打工晚上照顾家人。“这些年她为这个家的付出我看在眼里,感激在心里,现在我也康复了,趁着还年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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